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由即日起,进一步放宽预约接种第3剂新冠病毒疫苗的条件,其中所有18岁或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满6个月且没有禁忌症人士,都可以预约接种第3剂新冠病毒疫苗。而接种新冠病毒mRNA第2剂满6个月者,则须符合一定条件才可预约接种第3剂,包括:1) 60岁或以上; 2) 18至59岁免疫功能相对较低;3)18至59岁暴露风险较大或感染后影响较大者。第3剂优先选用和前2剂相同技术路线的疫苗,但亦可按个人意愿选用另一技术路线的疫苗。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免疫功能相对较低人士指的是患有癌症、脑血管疾病(如中风)、肥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1型和2型)、心脏疾病(如心力衰竭、冠状动脉疾病或心肌病)、慢性肾病患者及当前或以前的吸烟者;而暴露风险较大或感染后影响较严重者,则包括:
另外,应变协调中心指出,免疫功能中至重度抑制者,应在接种第2剂28天后接种第3剂。若第2剂接种已满6个月,可自行预约,而未足6个月的以下人士则可经由医生评估后安排接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