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候選組別須注意禁止宣傳期的相關規定
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現已進入禁止宣傳期,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今(3)日強調,禁止宣傳期內不能進行任何競選宣傳,候選名單受託人和候選人必須注意及遵守,以免觸犯法律。
選管會上午聯同廉政公署與各受託人及候選人舉行工作會議,及後舉行抽籤儀式,以確定各候選名單在選票上的排序。
唐曉峰在抽籤儀式後向記者表示,根據選舉法相關規定,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總表於昨(2)日公佈之後,現已進入禁止宣傳期;至競選活動期開始之前,包括候選名單受託人和候選人,任何人都不能以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眾發放任何呼籲選民支持和投票予個別或某些候選人的訊息或行為,否則將構成違法宣傳,依法會被處罰。
有記者問及會否因直選候選名單不多而縮減相關選舉預算,唐曉峰回應指,在預算開支上,選管會將繼續按照“應用則用”的原則,並不會影響各候選名單依法進行競選宣傳的權利;另外,供候選名單作競選宣傳的公共場地數量,基本上亦不會改變。
唐曉峰也表示,選管會藉着持續加大的宣傳工作,提升選民的投票意識,珍惜手上寶貴的一票,於9.12選舉日當天行使投票權,選出自己心中的民意代表;選管會對任何擾亂選舉的行為都不會予以認同。
他亦再次提醒,由於選舉法規定必須親身投票,目前身處海外的本澳合資格選民,倘若打算行使投票權,便應及早規劃回澳並可能需要預留進行醫學觀察的時間,以便能於9.12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