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歐盟對外行動署就澳門立法會選舉發表的言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表示堅決反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取消部分參選人的被選資格,是行使《立法會選舉法》所賦予的權力,依法對參選人的被選資格進行審查,有關的決定已經得到終審法院裁決的確認。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基本權利,包括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以及言論自由的權利,不僅受到《澳門基本法》及相關法律的保障,而且得到特區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的全力維護。
澳門立法會選舉,完全是特區的內部事務,任何外國機構無權干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一如既往支持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確保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依法順利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