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改善本澳空氣質素,減少車輛尾氣排放及推動車主定期保養維修車輛,並落實相關規劃目標,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按第30/2016號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之規定進行定期檢討。
經綜合研究分析結果、車輛檢驗數據及現時法規執行情況,建議制訂第7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上述法規附件的表一,收緊摩托車怠速法排放限值,以加強監管車輛尾氣排放。
有關行政長官批示將於2021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