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河北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月29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河北省保定市的定州市西城區龐白土新民居北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另外,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北京市順義區仁和鎮、南彩鎮、南法信鎮、高麗營鎮和勝利街道,遼寧省瀋陽市全市及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