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北京市和遼寧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月3日早上9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北京市的順義區的仁和鎮或遼寧省大連市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3.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東寧市東寧鎮、綏芬河市,黑河市愛輝區;
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