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草案,有關法案已送立法會審議。
現時,澳門面臨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所帶來的影響,中小企業面對的經營困境仍然不容忽視。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共收到4,037宗申請,涉及的銀行貸款金額為澳門元53.54億元。其中,有539宗同時提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或“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申請,申請的信用保證金額為澳門元5.08億元,約佔“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申請的9.4%。由於有相當數量的中小企業冀以銀行融資方式取得應急資金,導致信用保證申請個案急升,預期特區政府提供信用保證的額度將於數月內用罄。
基於上述的原因而評估未來的情況,特區政府提出修改第5/2003號法律,建議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澳門元九億元增加十一億元,調升至澳門元二十億元;將“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澳門元一億元增加一億元,調升至澳門元二億元。為此,特區政府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將由澳門元十億元提高至二十二億元。有關建議可確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延續性,協助中小企業渡過財政難關,加快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復元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