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聯合檢獲未經檢疫食材約285公斤
澳門海關 / 市政署
2018-12-20 18:36
  • 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人員聯合巡查食肆

  • 海關將檢獲物移交民署食安中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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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月十三、十七及十八日,澳門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打擊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的活動,期間有9間食肆及9名水客被查獲,共檢走蔬菜約220公斤、肉類28公斤、家禽20公斤、加工食品2公斤、醃制及豆類制品15公斤;另外在其中1名水客身上緝獲未完稅香煙22包(共440支)。

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將持續打擊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不定時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透過不同渠道打擊非法走私食材活動,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涉案食肆及水客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而上述走私未完稅香煙的水客,海關以違反《對外貿易法》對其作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科處澳門幣5千元至10萬元罰款,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及民政總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即向海關或食安中心舉報。海關熱線2896 5001、食安專線2833 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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