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呼籲勞資雙方應預先協議颱風期間工作安排及注意建築工地職安健
勞工事務局
2018-08-1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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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提醒,倘企業需要員工於8號或以上風球期間上班工作,除要為員工另外購買相關勞工保險外,亦需對員工上下班及工作期間作出適當的安排,如企業具有條件,應考慮提供專車接送、給予適當的休息時間和地方等,以確保僱員的工作安全和體恤僱員的辛勞工作。

另外,承建商在颱風和惡劣天氣來臨前應為建築工地做妥預防措施,尤其是預防棚架和起重機械的下墮和倒塌;而在颱風和惡劣天氣過後工地復工前,必須全面巡視和檢查工地和對相關機械、棚架、電力設備等作出安全檢查,確保工友在安全環境下進行施工。
 
勞工局制定了有關颱風期間建築工地應遵守的安全指引,以及颱風期間僱員工作安排的相關指引,可登入勞工局網站www.dsal.gov.mo了解詳情。勞工局再次呼籲在颱風前後需要外出工作的僱主及僱員需要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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