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特區終審法院今日對前檢察長何超明案件的判決,特區檢察院謹作出以下聲明:
涉及前檢察長何超明的刑事案件由終審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檢察院尊重終審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如既往的公平公正的判決。
“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作為司法機關,檢察院依照合法性和客觀性原則履行檢察職能,故此,根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檢察院依法對何超明案件作出控訴並提交終審法院審判。
隨著終審法院對前檢察長何超明案件的審理結束,檢察院將繼續加強內部機制管理,嚴格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法律監督的檢察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