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特區政府對固體廢棄物管理方面的政策,落實“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的工作,《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提出逐步引入“污染者自付”或“生產者責任制”等不同經濟手段及政策,從而推動垃圾回收和分類的工作。為此,環境保護局已委託鄰近地方具經驗的調研機構開展「澳門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研究」,根據澳門現時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及情況,評估適合本澳實際情況的生活垃圾徵費模式及建議可行方案。有關研究預計在2016年第四季開展,為期12個月,在完成研究後將適時對外公佈。
除計劃開展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研究外,環境保護局早前已進行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公開諮詢,未來將考慮進一步透過經濟手段來推動有關廢棄物分類和減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