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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永久性居民參加2016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正接受報名

衛生局
2016-03-2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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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永久性居民參加2016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現正接受網上報名,根據中國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CEPA的具體承諾,澳門執業醫生報考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為:一、澳門永久性居民;二、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執照行醫滿1年以上的西醫及牙科醫生,須具有內地醫學和口腔(牙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三、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執照行醫滿1年以上的中醫生,須具有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內地全日制高等學校中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

2016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為兩個階段:網上報名及現場報名。凡符合上述條件又欲報考者,須於201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24:00登入國家醫學考試網(www.nmec.org.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成功後於2016年3月29日至4月11日親臨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待審核相關資料填寫無誤後列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後,報考者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和其他報名材料原件掃描成電子版(不可用手機或相機拍照),並將電子版上傳至醫師資格考試廣東考區報名暨資格審核資訊系統(http://jy.gdwsrc.net/user/login.htm)。

同時,完成網上報名的報考者,須於2016年3月29日至4月11日的辦公時間內帶同以下文件親臨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再進行現場報名,所有報名材料要求統一用A4紙規格:

1. 從網上報名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一份;

2.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審核表》(由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列印);

3. 澳門居民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本兩份;

4. 醫學/中醫/口腔(牙醫)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其複印本兩份;

5. 執業牌照副本兩份或衛生局發出之在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本一份;

6. 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原件及複印本一份;

7. 從醫師資格考試廣東考區報名暨資格審核資訊系統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廣東考區考生報名材料清單》。

另外,報考者繳納考試費實行網上自助繳費模式,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報名網頁提供統一繳費連結,具體事項請隨時留意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報名網頁。

報名活動,逾期將不予受理。有關辦理報名手續,可致電28713734/28713735向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查詢(地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6樓),或瀏覽衛生局網頁www.ss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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