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提醒房屋稅納稅人,如收到之2013年度房屋稅徵稅憑單上所載之繳納月份為7月,最後之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星期四)止,為免增加輪候時間或因逾期繳納而附加之過期利息和罰款,財政局呼籲倘仍未繳納上述房屋稅之納稅人,請儘快利用財政局提供的繳稅方式繳納房屋稅,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或位於南灣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氹仔接待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繳交。
收納處辦公時間
1)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及氹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8:00)
星期五(9:00至17:45)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45)
稅務諮詢中心電話: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