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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典》已全面生效 納稅主體可選擇接收稅務通知方式

財政局
2026-01-21 10:25
  • 《稅務法典》已全面生效 納稅主體可選擇接收稅務通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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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特區政府的電子政務發展,《稅務法典》新增以電子方式接收稅務行政當局的稅務通知,納稅主體除了可以郵寄方式接收稅務通知外,還可選擇透過“一戶通” 或“商社通”以電子方式接收稅務通知。

不同送達方式的完成通知日期

郵政掛號通知推定以郵戳日的翌日起計第五日視為完成通知;電子通知則以收件人查閱“一戶通”或“商社通”的電子通知時視作已完成通知,若未查閱,推定在成功送達後的第三日亦視作完成通知。無論是以郵寄方式或電子方式接收稅務通知,倘完成通知日為非工作日,則推定在其後的首個工作日完成通知。

“一戶通” 或“商社通”用戶可開通接收電子通知

自然人納稅主體可透過“一戶通”開通接收電子通知,首次開通只需登入“一戶通”後點擊“通知”菜單, 隨後在“使用須知”視窗內點擊“同意並加入”按鈕,便完成開通電子通知。

“商社通”實體或社團用戶首次開通電子通知,需前往行政公職局遞交“電子通知服務申請表”辦理開通手續。

一經登記,往後包括財政局、交通事務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稅務通知都將以電子方式送達。

倘公眾對《稅務法典》有任何疑問,歡迎瀏覽專題網站或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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