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日前完成一宗加重盜竊案的偵訊檢控工作,依法對涉案的一名被告人以一項加重盜竊罪提出控訴。
案情顯示,涉案的一名本澳男子,35歲。今年7月13日淩晨5時許,上述被告人在關閘及祐漢區一帶,使用螺絲刀將位於大纜巷某地下鋪位的甜品店的電動鐵閘門開關器撬損後,拉開鐵閘鑽進店中,盜取收銀台抽屜內的各種現金合共澳門幣4千餘元及一部Apple牌ipad平板電腦、一部iphone4手提電話等財物價值澳門幣1萬2千餘元。上述被告人盜竊後離開時,因形跡可疑被警員截查拘捕,送交檢察院處理。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爲有強烈跡象顯示,被告人選擇在深夜作案,且在居民稠密的地方下手,危害極大,故依法控訴被告人觸犯一項加重盜竊罪,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審理。本案的犯案特點是被告在淩晨時分選擇店鋪實施盜竊,對市民的財産構成嚴重威脅,廣大市民應時刻提高防範意識,加強防盜措施,避免財物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