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9月10日作出批示,黃有力執行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的職務,續期90日。
今年6月對被起訴的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等四人所開立的紀律調查程序,日前已完成了階段性的調查報告。
預審員認爲,鑒於初級法院已訂於2013年12月5日對案件開展庭審,並且考慮到公職法律中的相關規定,因而建議在上指法院作出判決前,中止紀律程序的進程。此建議已獲行政長官同意。
基於上述情況,行政長官今日作出批示,體育發展局局長黃有力執行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的職務,為期90日,自2013年9月1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