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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安全駕駛獎勵計劃”得獎者請於4月1日前領獎

法務局
2010-03-0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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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治安警察局、交通事務局、法務局及民政總署於二零零八年共同合辦的“安全駕駛獎勵計劃”,迄今尚有48名得獎者未領獎,由於獎品中的油券及泊車卡,均有使用期限,為避免逾期作廢,請尚未領獎的市民於四月一日前領取獎品。

得獎者需攜帶身份證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至法務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七樓領獎,有關名單可於www.dsaj.gov.mo查閱或致電8987339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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