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當局現正就醫療券計劃的具體詳情,與多個政府部門商討操作細節及實務運作,並廣泛聽取業界意見,以確定醫療券的金額和派發方式,使醫療券計劃能順暢推行。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在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和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指出,醫療券計劃屬補助性質,且是首次推行,需要理順及協調各執行細節。特區政府需要設立有效的監管機制,以確保醫療券確實用於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因此,醫療券計劃僅適用於本地區的私營基礎醫療服務,暫不考慮跨區使用。
然而,特區政府會在推行醫療券計劃完成後作出檢討,檢討範圍包括醫療券的使用率、使用醫療券服務的類型、有關計劃的運作成本,以及醫療券實施,市民使用公立基礎醫療服務的情況。
他強調,醫療券並不是特區政府對醫療責任的轉移,而是一種補充和完善。透過醫療券計劃的推行,旨在提供病人在醫療方面的選擇以及擴大醫療衛生服務供給。
此外,公務人員不能將有關醫療券的等值金額作為得到醫療護理服務所作出的扣除,除非因有關扣除是按《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155條之規定在其薪金中作出外。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849/III/2008;744/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