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及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分別就立法會議員陳明金及吳國昌的書面質詢作出回覆。
譚伯源回覆陳明金有關中小企援助問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金融海嘯對全球經濟帶來嚴重影響,澳門不可能獨善其身。對於本澳中小企業,部分原本已受到經營成本上漲、資金不足等問題困擾,特區政府非常關注,並將主要透過擴大資金融通、稅費減免、開拓市場、刺激需求、提升管理和技術,以及提供多方面的支援配套服務,幫助中小企業渡過困境及增強化危為機的能力。
他表示,特區政府已增撥15億元(澳門元,下同)預算予工商業發展基金。同時,已將《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免息貸款金額上限調升至50萬元,並擴大資金適用範圍至營運資金;此外,建議調整《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的總擔保上限由3億元提升至35億元,同樣擴寬適用範圍至營運資金及進一步簡化申請審批流程和加快處理時間。此外,2009年特區政府除繼續豁免及實施多項稅務優惠外,還計劃研究修訂及完善有關稅務鼓勵和利息補貼制度,以幫助中小企業降低經營成本。
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將加大力度協助中小企業把握《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機遇。同時計劃投入102億元,在2009年進一步加大公共投資力度等多項措施。面對金融海嘯的衝擊,特區政府亦會積極聽取社會意見,並因應澳門的實際情況,適時推出有助緩解澳門經濟困難的應對措施。
孫家雄回覆吳國昌有關勞動關係法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根據《勞動關係法》第17條的規定,除具期限的合同及未成年人的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外,其他形式的勞動合同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訂立;然而,倘勞資雙方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或協議,則合同或協議內應載有雙方的身份資料及簽名,且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據;另倘資方沒有向僱員提供一份書面訂立合同或協議,則按同一法律第88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該僱主將會按違法行為所涉及的每一僱員,被科處5千至1萬澳門元的罰款。
作為監督實體,孫家雄表示該局為落實監督勞資雙方對《勞動關係法》的遵守情況,包括上述規定的遵守,除透過主動巡查作出跟進外,對於認為其權益受到侵犯的僱員的投訴,無論具名或不具名,親臨或信函方式,該局亦會主動開立個案並作出跟進。他強調,倘僱員所提出的問題僅屬諮詢性質,不涉及任何投訴事宜,則該局並不會就有關諮詢內容知會僱主。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705/III/2008;134/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