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及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分别就立法会议员陈明金及吴国昌的书面质询作出回覆。
谭伯源回覆陈明金有关中小企援助问题的书面质询时表示,金融海啸对全球经济带来严重影响,澳门不可能独善其身。对于本澳中小企业,部分原本已受到经营成本上涨、资金不足等问题困扰,特区政府非常关注,并将主要透过扩大资金融通、税费减免、开拓市场、刺激需求、提升管理和技术,以及提供多方面的支援配套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渡过困境及增强化危为机的能力。
他表示,特区政府已增拨15亿元(澳门元,下同)预算予工商业发展基金。同时,已将《中小企业援助计划》的免息贷款金额上限调升至50万元,并扩大资金适用范围至营运资金;此外,建议调整《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的总担保上限由3亿元提升至35亿元,同样扩宽适用范围至营运资金及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批流程和加快处理时间。此外,2009年特区政府除继续豁免及实施多项税务优惠外,还计划研究修订及完善有关税务鼓励和利息补贴制度,以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谭伯源表示,特区政府将加大力度协助中小企业把握《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机遇。同时计划投入102亿元,在2009年进一步加大公共投资力度等多项措施。面对金融海啸的冲击,特区政府亦会积极听取社会意见,并因应澳门的实际情况,适时推出有助缓解澳门经济困难的应对措施。
孙家雄回覆吴国昌有关劳动关系法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根据《劳动关系法》第17条的规定,除具期限的合同及未成年人的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外,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订立;然而,倘劳资双方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或协议,则合同或协议内应载有双方的身份资料及签名,且由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另倘资方没有向雇员提供一份书面订立合同或协议,则按同一法律第88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该雇主将会按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每一雇员,被科处5千至1万澳门元的罚款。
作为监督实体,孙家雄表示该局为落实监督劳资双方对《劳动关系法》的遵守情况,包括上述规定的遵守,除透过主动巡查作出跟进外,对于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的雇员的投诉,无论具名或不具名,亲临或信函方式,该局亦会主动开立个案并作出跟进。他强调,倘雇员所提出的问题仅属咨询性质,不涉及任何投诉事宜,则该局并不会就有关咨询内容知会雇主。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 705/III/2008;134/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