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警方長期有派員巡查電子遊戲機中心及網吧等這類型青少年經常流連的地方,尤其在暑假、新年及聖誕節等長假期時段,以預防犯罪。
她表示,在過去五年間,政府部門到遊戲機中心巡查了2007次,檢控了120間涉嫌違規的遊戲機中心,檢控個案包括讓未滿十六歲人士及穿著校服之學生進入、設置涉嫌含有賭博成份及未經核准之機種等。此外,政府部門在過去五年到網吧巡查了786次,檢控了175間涉嫌違規的網吧,檢控個案包括未成年人違反進入及逗留之條件、沒有在電腦上安裝相應的過濾軟件等。
陳麗敏在回覆容永恩議員另一份書面質詢時表示,個人或團體在公共地方進行募捐活動,須最少提前十日向民署遞交預先通知書,民署能以公共利益為由拒絕許可,但所指公共利益不能涉及純為經濟性質之理由。
另外,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了融合塔石、望德堂一帶藝文特色,增添廣場的活力,民政總署去年9月起將塔石廣場列為一般外借舉辦活動的露天場地,鼓勵政府機關及民間社團借用塔石廣場,舉辦推廣公益及非牟利的文康活動。截至今年7月,塔石廣場已外借41次。
為了進一步配合塔石廣場附近區域的濃厚文化氣息,民署今年下半年在廣場舉辦黃昏音樂會,並在該廣場增辦以推廣文化藝術、鼓勵藝術創意的藝墟活動。
民署會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務求營造一個集休閒娛樂、文化藝術於一體的新地標,吸引更多市民及遊客到塔石廣場遊覽。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406/III/2008、421/III/2008及450/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