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今(29)日舉行首次會議,行政長官何厚鏵擔任委員會的主席並主持會議。
會上充份聽取了各成員對公共行政改革及社會迫切需要解決問題的意見,並且討論了委員會的工作,而加強社會與政府的互動將是其中一個重點方向;把“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作為加強政府與社會溝通的平台,透過角色的發揮,一方面收集社會對公共行政改革的意見和建議,一方面傳遞政府的相關訊息,增強彼此的雙向交流。另外會上亦就設立專題小組進行了討論,從宏觀的政策諮詢層面,配合《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的落實執行。
三層式中央統籌架構正式啟動
貫徹特區政府的全局部署,《路線圖》訂出設立中央統籌架構及評估機制,優化現時的政策諮詢組織,並以此作為《路線圖》的起點及切入點,更有效推進公共行政改革。
統籌架構分為“政策諮詢層”(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政策決策層”(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政策執行層”(各部門的執行及跟進工作小組)三個層次。透過相互之間的緊密互動循環,推進《路線圖》工作的有效落實,並從問題確認、諮詢、決策、執行及評估等層面,促進政府政策能力的整體提升。
政策諮詢層方面,“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由社會人士、專家學者及政府代表共同就政府制定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提供意見。同時,邀請特區以外的專家作顧問,增設公務人員自願參與計劃及成員開展研究的輔助計劃。
通過不同形式的諮詢途徑與機制,廣納民意與智慧,讓社團及機構成員藉着在相關領域的經驗,積極參與諮詢委員會的工作,把社會上具建設性的意見及建議提供予諮詢委員會討論。加上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士參考不同地方的改革經驗,結合本澳實際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研究分析,共同為影響深遠的行政改革出謀獻策,集思廣益,更切實回應社會及市民的訴求,以助特區政府更好推進施政工作,為本澳的持續發展打下基礎。
增強對整體問題的研究及政策評估
配合特區政府對現有諮詢組織進行規模及功能重整的方向,“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的關注層面擴展至社會不同領域的政策事項,從更廣闊的層次及更宏觀的角度,加大對整體問題的研究及政策評估的角色,並且強調實際效果的發揮。
諮詢委員會負責就公共行政改革政策、行政當局與社會之間的互動及合作領域等事宜,發表意見和提交報告,並進行研究和提出建議,發揮政策的諮詢功能。
委員會成員共28人,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擔任副主席,成員包括行政暨公職局局長(兼任秘書長)、行政暨公職局行政現代化廳廳長(兼任副秘書長)、行政長官辦公室的1名代表、各司長辦公室的1名代表、法務局局長、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行政暨公職局的1名副局長,以及15名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成員的任期為3年。
統籌委員會統籌落實《路線圖》
此外,“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日前召開了首次會議,訂定常規會議機制、工作模式及各成員的責任,增強不同範疇部門的緊密協作,發揮統籌功能。配合統籌委員會的工作,政府部門在“路線圖項目進度管理系統”恆常輸入最新工作進度,作出匯報或反映困難,讓監督實體更有效進行監察及提供支援,有助特區政府掌握《路線圖》各階段的落實情況,在整體上作出統籌協調。
“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配合“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從政策決策層次,統籌協調相關範疇的政策諮詢及確立執行計劃。負責訂定、策劃及統籌公共行政改革和現代化政策的基本目標,以及落實該等政策的策略及方法;制定有關落實公共行政改革和現代化政策,尤其是《路線圖》各階段的計劃,並監察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