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行政暨公職局發出有關公務員因防疫需要缺勤的指引

新聞局
2003-05-12 18:43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行政暨公職局今(12)日向各政府部門發出指引,規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因預防SARS需要缺勤的準則。

該局指出,根據4月28日第109/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並配合衛生局的防疫措施,如有人員因被懷疑或證實感染上述疾病、或因曾接觸患者而須隔離,不能上班,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視為合理缺勤。

此外,作為預防措施,工作人員如體溫等同或超過攝氏38度,亦視為合理缺勤。但退熱後應返回部門工作。

因所屬的部門關閉而不能上班者,同樣視為合理缺勤,但根據法律或上級規定可在別處執勤而必須上班者除外。

另外,倘當局宣佈個別或全部學校停課,在不妨礙正常工作的情況下,部門領導應彈性處理人員請假陪伴停課子女的申請,衡量工作人員是否守時,亦應考慮他們照顧停課子女的需要。

該局補充,倘有員工因照顧停課子女的未能準時上班,部門領導可按實際需要及證明批准之。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微信訂閱號: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政府資訊
微信訂閱號: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
跳到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