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十八)日刊登行政長官多項批示,委出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行政委員會及監事會的成員。
行政長官委任下列人士擔任信託委員會委員(按中文姓氏筆劃為序):何鴻燊、吳福、吳仕明、李沛霖、林綺濤、馬有恆、馬若龍、區宗傑、崔世平、曹其真、陸昌、彭為錦、華年達、賀定一、 楊俊文及廖澤雲。
同時,吳榮恪以兼職方式獲委為行政委員會主席,李崇汾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行政委員會全職委員、吳志良以全職方式擔任行政委員會委員,林金城及何桂鈴則以兼職方式擔任行政委員會委員。
監事會方面,崔世昌獲委任為監事會主席,何美華及黃顯輝獲委任為監事會監事。
上述各項委任,除李崇汾的任期自本月三十日起生效外,其餘已於本月十一日生效。
有關澳門基金會章程的行政法規已於上月底在特區公報中刊登。法規訂明基金會的宗旨為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包括推廣澳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