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委員會今(九)日舉行第八次會議,會上一致通過確立計算選舉收支的日期為行政長官在特區公報上刊登特區立法會選舉日行政命令當天,即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
委員會主席馮文莊會後表示,選舉法規定選舉委員會有權對選舉經費作出審議,故預先確立關於選舉經費的計算標準是十分重要的。由於選舉法對選舉經費的計算標準並未明確規定,委員會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並考慮選舉法的立法精神定出上述日期。
他表示,為使整個選舉過程能有明確的標準及充足的透明度,選舉委員會將繼續就選舉開支的概念、開支項目以及選舉期間的收入等發出指引。
選舉委員會今日又決定設立兩條二十四小時電話錄音熱線,市民可就有關今屆立法會選舉問題透過熱線提出及反映意見。有關的工作正在籌備,預計下週可公佈電話熱線的號碼。
馮文莊表示,會議還分析了由臨時澳門市政局提交的各個將會用作投票站場地的圖則,票站的格局和佈置基本定稿,至於劃票室方案的選取,待委員會本週四作實物觀察後再作出決定。
今日會議並通過電視宣傳影片的內容大綱,稍後將與制作公司商討具體製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