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今(二十八)日審議討論《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行政法規草案,以及通過將《取得或融資租賃自住房屋之貸款補貼制度》延期一年。
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表示,經國務院同意,特區政府將在北京設立辦事處。駐京辦事處直屬行政長官。
根據《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行政法規草案,駐京辦的主要職能包括: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央人民政府及內地的關係上,協助行政長官統籌工作;
- 負責與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在北京的辦事機構進行聯絡工作;
- 向內地宣傳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及文化現狀,發展雙方的旅遊文化交流,特別是推廣以澳門作為目的地的旅遊;
- 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在經貿、旅遊、文化、培訓領域、推動交流與合作等方面,與內地相關部門發展聯絡諮詢及商討工作;
- 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後勤及資訊協助。
該行政法規草案還規範了駐京辦事處的人員制度及負擔等問題。
行政會今日亦通過了修改第24/2000號行政法規──延長《取得或融資租賃自任房屋之貸款補貼制度》草案。唐志堅表示,考慮到對澳門房地產市場及協助市民置業之效用,行政會決定由今年七月一日起延長四厘貸款補貼制度一年。
唐志堅指出,補貼制度的樓宇貸款總額仍為十億澳門元,預計政府在未來十年的負擔約為二億零一百萬元。自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六月十五日,政府共收到三千一百三十一宗四厘貸款補貼申請,其中二千八百零八宗獲批准,涉及樓宇貸款總額為九億四千八百五十多萬元。
此外,行政會亦審議通過了《修改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法津制度》行政法規草案,並完成對《進入法院司法官團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制度》法律草案的討論工作,該法律草案短期內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