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了第9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設立粵澳合作聯絡小組澳門特區工作小組,以研究、落實及協調粵澳兩地政府關於經貿、基建、環保、教育、文化、科技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事宜。
批示指出,為增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兩地的合作,經粵澳兩地政府協商,及中央人民政府同意,粵澳雙方決定成立“粵澳合作聯絡小組”,以全面協調、推進兩地合作的進展。
粵澳合作聯絡小組澳門特區工作小組直屬行政長官,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成員還包括各司長辦公室的一名代表,各代表由司長指派。
工作小組可在有需要時,邀請其他實體派代表參與粵澳合作聯絡小組專責小組或提供協助。參與粵澳合作聯絡小組相關活動的公共部門及機構支付屬其領域及由其組織的活動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