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男子涉嫌强奸其下属,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侦讯期间,嫌犯口供反复,初查发现于本月中旬,嫌犯涉嫌要求醉酒的被害人陪同返回办公室协助工作,后在办公室内将被害人强奸。
考虑到嫌犯行为的不法性、严重性、故意程度、逃走危险、继续作出相同性质的犯罪的可能性等多种因素,经检察院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对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后,认为有强烈迹象显示嫌犯触犯《刑法典》第157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强奸罪”,决定对嫌犯采用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领导案件后续的刑事侦查程序。
性犯罪除了严重侵犯个人的性自由和性自决权之外,亦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检察院一向严厉打击,同时,再次呼吁市民,一旦发现相关犯罪事件,应尽快向警方或检察院作出检举,共同筑起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