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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市政署与拱北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 保障农产品品质安全丰富鲜活食品供应

市政署
2025-01-10 14:36
  • 首批符合《合作备忘录》要求,经内地检验检疫合格之货品今早经拱北抵澳。

  • 根据合作备忘录,符合内地要求进口的外国水果,将可通过内地注册的包装厂直供澳门,提供相关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

  • 粤澳双方为内地进口国外水果“再出口”澳门,建立联络会商机制,整合双方监管资源,共同支援经内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的进口水果供应澳门。

  • 进一步推动粤澳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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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海关总署的支持下,市政署与拱北海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及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合作,1月9日,澳门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周伟迎与拱北海关关长詹少彤在广州召开的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上签署《关于开展进口国外水果检验检疫监管合作备忘录》。

市政署衷心感谢国家海关总署及拱北海关一直以来对澳门食品安全和进口检疫工作的支持,继续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持续加强技术合作及制度创新,施行各项合作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粤澳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

随着上述合作备忘录签署后,粤澳双方为内地进口国外水果“再出口”澳门,建立联络会商机制,通过会晤交流、动态评估等方式,整合双方监管资源,加强对产品包装、运输、单证等监管合作,共同支援经内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的进口水果供应澳门。对于符合内地要求进口的外国水果,将可通过内地注册的包装厂直供澳门,提供相关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

近年,澳门市场对内地及外国水果的需求持续扩大,此次合作不仅突破了原内地进口国外水果不可出口澳门的做法,同时澳门认可内地检验检疫结果,更是进一步体现守护“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推进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制度性创新,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澳门“果篮子”,稳定市场价格,保障两地农产品品质安全,增强民生福祉。

市政署与拱北海关将继续在国家海关总署的支持及带领下,深化合作与交流,加大改革创新,共同应对农食产品风险挑战,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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