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警方侦破一宗“祈福党”诈骗案件并将五名涉案的内地人士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涉案的“祈福党”成员涉嫌向某一年长被害人谎称认识可替人治病及祈福消灾的“神医”。随后,有“祈福党”成员假冒“神医”的后人,并讹称被害人的家人即将有血光之灾,建议被害人取出家中财物进行祈福。其时,被害人信以为真并回家取出财物,其按指示将财物交予“祈福党”成员进行“祈福”,相关嫌犯在所谓 “祈福”过程中借机将被害人价值约澳门元七万多元的财物取去并以矿泉水和饮料掉包代替。事后,被害人发现被骗并报警求助。
经初步调查,五名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及第3款结合第196条a)项规定及处罚的“巨额诈骗罪”,倘罪名成立,行为人可被判处至五年徒刑。
经对五名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考虑五名嫌犯为外地居民以及案件的严重性,为防止嫌犯逃离本澳、继续作出相同性质的犯罪行为以及扰乱诉讼程序进行的危险,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五名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上述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
检察院提请市民大众,倘遇陌生人以“祈福”等藉口主动接近时,应保持警觉,切勿轻易将财物交予陌生人。倘市民怀疑被骗,应尽快向警方或检察院检举,藉以及时打击犯罪,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及市民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