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上流传文化发展基金的资助数据资料,文化发展基金澄清有部分数据被窜改,存在错误及不实,呼吁公众透过文化发展基金、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及印务局网站等官方途径查阅准确资料。
对于获资助项目的推进情况,文化发展基金欢迎社会共同监察,基金亦会持续关注获资助项目在资助期间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作用,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对获资助项目的监察。
自文化基金与文化产业基金于2022年1月合并为文化发展基金以来,基金吸取审计署相关报告的意见,并遵循资助批给的规章、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范性指引和要求,对资助批给设定严格的审批和监察机制。
基金资助申请审批方面,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活动和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程序,并根据申请企业提交的书面资料及评审答辩时对项目的解说,按既订的标准,作出独立的评分。
在项目监察方面,受资助者须定期向基金提交报告以汇报项目的执行情况;基金还会透过主动与企业联系,包括实地查访、面谈会议及收集问卷,以及留意企业的宣传资讯及出席企业举办的推广活动,以掌握及跟进项目的进度。基金不断优化资助的监察工作,包括要求企业提交经审核的项目财务报表,并会因应项目的实际执行结果调整资助额度,确保公帑合理使用。
倘发现有受资助者违反《文化发展基金资助批给规章》及相关资助计划的章程,基金将按适用的规定,取消相关资助批给,并要求受资助者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资助款项,同时由发出取消资助批给的通知后起计两年内,基金将拒绝受资助者提出的资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