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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零时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外国地区入境人士实施“7+3”医观政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2022-08-05 23:48
  • 第352/A/SS/202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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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日前公布,自2022年8月6日零时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外国地区入境人士实施“7+3”医观政策。上述人士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入境翌日起计第7天,随后进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3天及自我健康监测直至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7天。

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和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须以入境时及医学观察期间出示的同一证件资料生成澳门健康码,并须于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1、2、3、5、7天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3天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前,澳门健康码为“黄码”,之后健康码转为”绿码”,健康码转为”绿码”前不可经澳门前往内地。

如未在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1、2、3天进行检测,则健康码将转为“红码”,如未在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5、7天进行检测,则健康码将转为“黄码”,须立即接受检测采样并有阴性结果后,健康码才可恢复原有颜色。

在入境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人士,则须接受集中隔离至少至入境翌日起计第10天;而于中国内地完成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3天或之前的人士,只可经陆路口岸入境并须即时接受一次及在入境翌日起计第1、2、3天各接受1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终止第145/A/SS/2022号、第254/A/SS/2022号及316/A/SS/2022公告。以上措施适用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外国地区入境澳门而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或健康监测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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