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人才引进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特区政府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就《人才引进制度》进行为期四十五日的公开咨询,意见普遍认同及支持制定人才引进制度,关注提升审批透明度、设定清晰的评审准则等内容,经充分考虑及分析咨询期间所收集的意见后,特区政府制定了《人才引进法律制度》法案。
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法律制度的宗旨,包括引入有利于推动澳门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尤其是重点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以及为澳门特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储备所需的各类人才。
二、确立引进三类人才的分类及定义,包括高端人才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及高级专业人才计划。
三、订定参加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的资格要件及审批程序,尤其订定透过电子平台作出申请。
四、明确由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人才发展委员会及治安警察局作为执行本法律的主管实体并订定相关职责。行政长官具权限核准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并对按照各类人才引进计划提出的居留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五、订定各类人才引进计划获批准的居留许可的特别规定及相关的税务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