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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机动车辆特别税务优惠接受申请

财政局
2018-08-13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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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车辆在天鸽风灾中损毁,但出于家庭、工作或社群需要而须购买新车车主的税务负担,特区政府特别制订了《取得机动车辆特别税务优惠》(第10/2018号法律),该法律已于8月13日刊登特区公报。于去年9月18日前已向交通事务局注销车辆,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于8月14日起办理相关特别税务优惠申请手续,申请表格可于财政局网页(www.dsf.gov.mo)下载。申请人亦可透过位于南湾财政局大楼、新口岸龙成大厦收纳处、氹仔接待中心或北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自助服务机,以及透过财政局网页(https://eserv4.dsf.gov.mo/ivmts/)查询其可享有的税务优惠金额。如有查询,请致电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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