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本澳男子涉嫌透过互联网社交平台公开发布带有“颠覆特区政府和刺杀特区领导人”的言论及影片,就此,经审核警方提供的初步证据之后,检察院根据《刑法典》第298条规定的“煽动以暴力变更已确立之制度罪”对事件开展侦查。
案情显示,嫌疑人较早前涉嫌在社交平台教唆杀人而被刑事侦查,且被司法机关适用定期报到的强制措施,期间,嫌犯违反强制措施并涉嫌继续发放违法言论。
考虑嫌犯违反之前对其适用的强制措施且其言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影响,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目前对该嫌犯除维持现有强制措施外, 再对其增加更加严厉的禁止离境强制措施。
现时,相关案件已发还检察院以继续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
检察院指出,法律保障公民依法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但是,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的法定权利之时,亦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言论损害他人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而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