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签署国之一。《巴黎协定》旨在加强全球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反应,并加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能力。
鉴于培训和公众认识对《巴黎协定》所涉及的内容非常重要,以及有需要在这一重要领域内持续地建立能力,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和澳门欧洲研究学会将举办“巴黎协定 – 气候的转变与环境”研讨会。研讨会将于本年7月5日至7日下午6:00至晚上9:00假座宋玉生广场322-362号诚丰商业中心7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演讲厅举办。
作为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盟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的一部分,是次培训课程将由以下嘉宾主讲:
是次研讨会将以葡语及英语进行,并辅以广东话及葡语同声传译,分为以下三个培训议题进行:
7月5日:
7月6日:
7月7日:
包括是次研讨会在内的以“促进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的发展和现代化”为目标的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盟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将持续至2019年11月。
合作项目的执行和协调工作将由法务局负责,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多个不同实体及公共部门负责主办,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欧洲研究学会、经济局、消费者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