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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咨询期至9月6日

房屋局
2015-08-2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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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本澳公共房屋法律制度,房屋局展开为期60天之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公开咨询,将于9月6日结束。截至8月20日,房屋局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各种渠道的意见有150份,欢迎各位市民及社团等把握时间于咨询结束日前发表意见及建议。

房屋局由咨询期7月9日起至今,透过举办公开咨询会、社屋租户咨询会,与社会团体会面及出席媒体节目等,透过互动交流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分别在澳门及氹仔各区进行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公开咨询巡回展览,最后一站于8月29日至9月6日在石排湾乐群楼休憩区,以加深公众对咨询内容的认识。

截至8月20日,房屋局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各种渠道的意见有150份。在意见来源方面,主要来自咨询会、电子媒体、报章报导及评论、房屋局网页上填写的意见及书面意见,当中较为关注的议题包括超收入户及富户的处理、检讨个人申请人的年龄下限、饲养狗只的问题及富户退场的衔接机制等,房屋局将对所收集之意见作出整理及分析,作为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房屋局欢迎居民及社会各界继续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争取于9月6日咨询结束日前可透过下列方式提交意见及建议,包括邮寄至澳门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抬头请注明「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或传真至2830 5909,或电邮至info@ihm.gov.mo,又或于网上www.ihm.gov.mo填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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