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注意到,昨日本澳有三个小团体发起筹备所谓的“民间公投”,目标针对本澳选举制度及即将举行的第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
特区政府严正声明,澳门是法治之区,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在澳门均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基础,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个别小团体意图挑战澳门法治基础的行径,特区政府坚决反对。
新一届的行政长官选举,将严格按照基本法相关规定,以及经过正当法律程序修改的、2012年9月11日正式生效的《行政长官选举法》来开展、进行。特区政府有决心、有信心,确保新一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依法进行,并且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