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公报月初刊登第127/2014号行政长官批示,调升社会保障制度各项福利金及津贴,社会保障基金表示,1至6月份给付差额将于本月13日起转帐至有关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养老金上限及残疾金调升至每月3,180元澳门币(下同),失业津贴调升后金额为每日127元、疾病津贴每日住院津贴及每日非住院津贴分别为127元及96元、结婚津贴及出生津贴分别为1,800元,丧葬津贴则为2,330元,效力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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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获发养老金补差额计算
提前获发养老金的受益人,须按申请时年龄对应的百分比领取养老金(有关百分比维持到80岁),其可获补发的差额计算如下:
(调升后养老金金额上限 - 原金额上限)x年龄对应百分比x补发时段
例如:由60岁起提前获发养老金而正领取养老金上限75%的受益人,倘其于今年1月或以前已提前获发养老金,将可获补发今年1月至6月连同1个月额外给付共945元的养老金差额,计算方式为(3,180元 - 3,000元)x 75% x 7 = 945元。
经补扣供款领取新制养老金补差额计算
经补扣供款加入新社会保障制度而领取养老金的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因实际供款月数未达法定上限(360个月),其获发的养老金金额按供款月数比例计算,如选择提前获发养老金,金额会再按申请时年龄对应的百分比折算。养老金金额上限调升后,有关受益人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同样增加6%,计算方式为(3,180 – 3,000)/ 3,000 = 0.06,他们亦会收到1月至6月及额外给付的调升差额,计算方式如下:
(调升前月领养老金金额 x 106% - 调整前月领养老金金额)x补发时段
例如:一名65岁,实际供款月数为180个月,领取新制养老金的受益人,调升前每月领取养老金金额为1,500元(3,000元 x 180 / 360 = 1,500元),养老金调升后其可获补发今年1月至6月连同1个月额外给付合共630元的差额,计算方式为(1,500元 x 106% - 1,500元)x 7 = 630元。
另外,如上述受益人仍继续进行供款,社保基金于4月已按受益人截至2013年12月所累计的总供款月数,调整其获发的养老金金额。
接上例,该受益人申领新制养老金时的实际供款月数为180个月,调升前每月领取养老金金额为1,500元,但其于领取养老金后仍有供款,截至2013年12月实际供款月数为192个月。故由4月份起,其每月领取养老金金额变为1,600元(3,000元 x 192 / 360 = 1,600元)。
调升后,受益人由今年1月至6月连同额外给付可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计算如下:
2014年1至3月(及额外给付):3,180元 x 180 / 360 = 1,590元/月;
2014年4至6月:3,180元 x 192 / 360 = 1,696元/月;
因此,其可获发的养老金差额应为648元,计算方式为(1,590元 - 1,500元) x 4 +(1,696元 – 1,600元) x 3 = 648元。
须注意的是,由于新制下各受益人的补扣供款期数不尽相同,故补发差额的数字亦因人而异。
社保津贴补差额计算
有关津贴的追补,社保基金会根据各项津贴的事实发生日,由6月13日起陆续向已获发放的有关申请补发差额。丧葬津贴每份补发差额130元,结婚津贴及出生津贴每份补发差额100元,而失业津贴及疾病津贴补发差额计算如下:
(调升后津贴金额 - 原津贴金额)x领取日数
市民如有查询,欢迎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或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