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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港澳大学生内地文化实践活动接受报名

澳门基金会
2013-04-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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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区联络办公室文化教育部、澳门基金会及文化部港澳台办联合举办的“2013年港澳大学生内地文化实践活动”从4月16日至5月3日接受报名。

为协助本澳在校学生到内地文博机构进行工作实践、参观访问及交流联谊,汲取工作经验和扩展视野,帮助在校学生将学习知识与实际工作相互印证,中联办文化教育部、澳门基金会及文化部港澳台办联合举办“2013年港澳大学生内地文化实践活动”。此次活动的招收对象是就读本澳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学位的在校学生,活动采用实习形式,参与者在内地文博机构进行实习,而实习生与文博机构并无建立雇佣关系,且双方无须向对方支付有关实习或培训的任何费用,活动实习期限为期34天。

本次活动是文化部港澳台办继“2011年港澳大学生内地文化实践活动”成功举办后,第四年为港澳在校学生提供一个工作实践、参观访问及交流联谊的机会,活动将同时加深参与者对民族历史文化和祖国社会发展的认识,提高其专业技能、文化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

“2013年港澳大学生内地文化实践活动” 提供实习之文博机构包括有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故宫博物院、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鲁迅博物馆、梅兰芳大剧院、中国科学技术馆、宋庆龄同志故居、首都博物馆、北京自然博物馆、北京天文馆、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中国现代文学馆、电影博物馆、国家图书馆,实习职位涵盖文、理、商科专业,名额为40名。活动从2013年4月16日至5月3日接受报名申请,主办单位将按学业成绩甄选实习生,并考虑实习生之学习专业与实习职位之关联性作考虑,如同一职位多出一人申请,则先以上述条件选取候选人后再以抽签决定合适人选。经甄选的实习生,除获实习机会外更可申请上限不超澳门币8,000元之交通住宿报销费用(凭收据实报实销)。实习时间从2013年6月18日至7月21日,完成实习工作将获实习单位签发实习证明。

“2013年港澳大学生内地文化实践活动”的活动章程及活动详情现已刊载于澳门基金会网站http://www.fmac.org.mo,有兴趣参加的同学,可自行下载或于报名地点索取表格,报名时请携同所需资料,于5月3日或以前亲身或委托他人递交至澳门新马路61-75号永光广场7楼澳门基金会教科文中心或宋玉生广场教科文中心二楼澳门基金会-学联升学辅导服务中心。而入选名单将于5月24日前于澳门基金会网站公布,有关活动查询,敬请致电(853)28727066,(853)87950911,(853)87950927或传真(853)28727057,也可电邮至 unesco_info@fm.org.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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