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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赴葡就读计划” 二月十八日至三月一日接受报名

澳门基金会
2013-02-0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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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中学生赴葡就读计划”将于2月18日至3月1日正式接受申请,欢迎符合申请资格并有志赴葡萄牙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尤其是法津学士学位课程之应届高中毕业学生申请,本学年奖学金名额共15名,申请结果将于5月中旬或之前公布。

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澳门基金会及教青局于2004年起合作开展“中学生赴葡就读计划”,培养中葡双语法律专才。有关计划进展顺利,学生陆续毕业返澳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有鉴于此,为进一步配合特区政府人才培育的长远规划,巩固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系国家桥梁的作用,培养高素质中葡双语人才,澳门基金会与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于2012年12月19日签订合作协议,加大对“中学生赴葡就读计划”的支持力度,未来三年每届资助赴葡就读学生名额增至15名,并统一调整澳门基金会资助金额,无论新生或是原有学生,每人每年资助澳门币65,000元。

申请加入“中学生赴葡就读计划”之申请人必须于申请限期届满前已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学校就读至少四年的应届高中毕业学生。根据章程,申请甄选方式分文件审核及面试两部份,各占总评分的百份之五十。审核文件由中学校长之推荐信、最近两年的学业成绩、操行评级及获奖成绩组成,文件审核中评分不低于百分之五十者可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后将按总评分中得分较高者顺序进行录取。有关计划评审委员会将由澳门基金会及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代表组成。获选学生须在完成课程后返回澳门服务,服务期间不得少于连续三年。

申请人应递交文件包括申请表正本及电子檔、身份证影印本、学校出具的申请人至少在澳门就读四年的就读证明、学校出具最近两年的成绩表副本、申请人在最近三年(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曾获大型活动或比赛奖项证书,以及其他澳门基金会及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或申请人认为适宜的文件,申请人需提供文件正本供澳门基金会核对。具体申请递交文件详见章程。

2013/2014学年“中学生赴葡就读计划”申请表格及章程可于澳门基金会索取或于澳门基金会网页下载(网址:www.fmac.org.mo)。申请者可于报名期限内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递交报名申请(地址:新马路61-75号永光广场7楼澳门基金会),查询电话:8795-0926/ 8795-0920、传真:8795-0930、电邮:db_info@fm.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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