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公布《非高等教育机构处理个人资料的注意事项》

个人资料保护局
2012-12-17 15:29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为促进澳门个人资料保护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保障资料当事人及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下称“本办公室”)于2012年9月分别举行了四场咨询会,就《非高等教育机构处理个人资料的注意事项》征求意见稿征询本澳教育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内容,减少因为涉及个人资料处理而产生的各种矛盾纷争给教育机构带来的困扰和负担,从而使《个人资料保护法》更有效地在本地区实施。

咨询对象包括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教师及相关人员等。本办公室经约两个月的征询,根据收集到的意见作出相应的修改后,现时正式公布《非高等教育机构处理个人资料的注意事项》,供社会各界、尤其是本澳的教育界人士参考。

《非高等教育机构处理个人资料的注意事项》的中、葡文版本可于本办公室网页(www.gpdp.gov.mo)的“指引”区下载。

作为监管机构,本办公室持续透过执法和不同形式的宣传推广,深化市民对《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认识,同时亦制订相关指引,如:《在互联网上发布个人资料的注意事项》、《关于工作场所个人资料保护原则──雇主对雇员活动监察的指引》等,务求让大众知法守法,在保护自己的个人资料的同时,尊重他人的私隐权利。

附件
1) 附件.pdf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