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月3日傍晚6时到1月4日下午5时,继续有70人次的控烟办督察及相关人员在澳门半岛和离岛巡查各类禁烟场所,共374间(18间是被投诉的场所)。其中,共有4 人被检控,全部为男性;包括2名本澳居民和2名香港游客,各有1人在食肆场所、的士站、大厦公共地方及码头停车场被检控。行动中又以黑沙环和塔石区所占比例较多。另外,从1月3日傍晚6时到1月4日下午5时,控烟办共接获91个电话,其中65宗查询、26宗投诉,包括投诉工作地点、食肆、大厦公共地方及公园等有人吸烟,也有15名市民提供意见。
卫生局表示,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未有遇到与违例者磨擦的情况。而接受巡查的各禁烟场所基本已张贴禁烟标志及移除所有烟灰缸,而绝大多数客人及场所负责人均自觉守法,并对控烟工作表示支持。
卫生局强调,控烟督察在执法期间亦均会穿着整齐的制服及配带证件,发出控诉书时不会即时收取罚款,违法者可透过以下方式缴付罚款:
前往下列地点以现金缴付罚款:
- 卫生局司库科
- 各卫生中心
- 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
- 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各支行
邮寄支票:支票(抬头:卫生局)须连同控诉书副本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02号,信封面须注明 “卫生局司库科”;
网上缴付:可于接获控诉书之日起计5个工作日后登入卫生局网页内网上缴
付罚款系统,以VISA/MASTER信用卡缴付(网址https://www.ssm.gov.mo/gpct/pa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