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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管委是良策 楼宇管理齐尽责」

房屋局
2011-09-2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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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业主踊跃参与、筹组楼宇管理委员会,更好地促进业主积极投入自身物业优化的工作,房屋局今日(9月25日)下午四时在塔石广场举行「楼宇管理推广日2011」,吸引逾百市民参与。

  由房屋局主办,土地工务运输局、法务局、卫生局、民政总署、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大学、澳门工程师学会、澳门物业管理业商会、澳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协会和民众建澳联盟协办的「楼宇管理推广日2011」,推动业主透过成立管理委员会,积极参与楼宇管理事务,做好楼宇管理工作。

  楼宇是业主的重要资产,业主须积极履行自身楼宇的管理责任,而政府亦会适时提供相适应的措施,协助大厦管理委员会成立与运作,并致力协助分层所有人大会的举行和提供适当的辅助措施。

  为此,房屋局按职能为业主提供多项服务,包括就大会召集程序及楼宇管理事务等提供意见、为业主举行讲解会以及提供楼宇管理事务的指引等等。今年1至8月,局方处理的相关个案已达520宗。

  房屋局亦透过举办有关楼宇管理方面法例执行之说明会、经验分享会,例如「管委齐建乐安居2011」、「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廉洁楼管,诚信维修」专题讲座等等,提升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公司代表与业主的监督楼宇管理的能力,同时,亦计划主办工作坊,以专题讨论形式,开放予本澳的楼宇管理委员会参加,以助他们更有系统地掌握管理楼宇的知识及能力。

另外,特区政府为支持楼宇管理工作,于2007年设立《楼宇维修基金》,并先后推出了5项楼宇维修资助与无息贷款等计划,协助居民成立管理委员会,提供共同部分的维修无息贷款及部分费用资助,并向业主提供工程技术专业上的支援,鼓励业主积极参与楼宇管理事务;截止今年第2季,楼宇维修基金综合计划累计的批核个案共1,970个,已批核的资助金额达2亿1千8百多万。

  针对楼宇管理过程中有关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管理公司之间所出现的争议,除了房屋局依职权介入协调双方理顺有关争议外,于今年6月成立“楼宇管理仲裁中心”为市民提供一个诉讼以外较便捷及省钱的途径及时解决争议;在推动调解与仲裁解决楼管争议的过程中,管理委员会作为业主之代表,是会发挥重要的功能。

  楼宇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不仅需要行政当局大力推动,还有赖业主们对大厦管理的关注,为此,房屋局希望藉着「楼宇管理推广日2011」,结合知识性与娱乐性的丰富内容,包括介绍楼宇管理与维修的知识为主题的展板、摊位游戏、舞台表演、香港艺人金刚的落力演出及澳门歌手倪力献唱,以及在活动上传达楼宇维修、管理等服务资讯,期唤起业主们对参与管理委员会工作的重视,进一步认识「成立管委是良策 楼宇管理齐尽责」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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