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总结报告的最后接受提交日为本月三十日下午五时三十分,体育委员会特通知已获确认属于体育界别的法人于上述期限前将年度总结报告送交体育委员会(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综艺馆第一座四楼)。
根据第9/2008号法律修改及第39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第12/2000号法律通过的《选民登记法》全文的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已获确认属于某界别的法人,应最迟于每年九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相关的年度总结报告送交相关负责实体」。
根据同一法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上述规定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法人选民,如在随后的五个历年内再次欠交,其法人选民登记的效力将自第二次欠交后的下个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之日起被中止。
2011年需提交年度总结报告之体育界别法人名单及其他资料请浏览体育发展局网页www.sport.gov.mo,法人也可透过体发局网页,查询历年年度总结报告的提交情况,如需查询,请致电:2858 0762与林小姐、张小姐、尤小姐及李小姐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