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从事儿童、青少年及家庭服务的人员,加强推广儿童权利工作知识与技巧,社会工作局举办的「从儿童角度出发 - 开展推广儿童权利工作」培训活动,欢迎有意参与人士递交报名表,截止报名日期为2010年12月3日。
社会工作局为推广及实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原则,使儿童得到应有保障及权利,开展了一系列「儿童权利公约履约及宣传」工作,其中包括「从儿童角度出发 - 开展推广儿童权利工作」培训活动,期望透过有关培训,增加参加者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及提升推广儿童权利工作的知识与技巧。
上述活动将于2010年12月17日早上10时至中午1时及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假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演讲厅举行,届时邀请了「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女士主讲,内容包括介绍儿童权利对儿童的重要性、香港特区推行儿童权利的情况、向儿童及家长推广儿童权利的相关工作及推广儿童权利的经验分享。凡于儿青、家庭及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包括辅导员、社工、院舍舍监等,均可报名参加。有关培训活动的详情、报名表格及儿童权利的相关资讯,均可于社会工作局网页(http://www.ias.gov.mo)下载。有意报名者可于截止日期前填妥报名表格后传真至社会工作局儿童暨青年服务处,传真号码:28329995。如有垂询,可致电83997791或83997770与胡小姐或张小姐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