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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噪音法之咨询工作

环境保护局
2010-03-0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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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已开始启动对第54/94/M号噪音法令的修订工作。近日坊间对社会生活噪音及管制打桩工程噪音均存有不同意见,为此,本局认为有必要透过各种渠道收集大家意见,而现时咨询文本之内容亦经过科学数据分析,相信在听取各方声音后,有利完善修订工作。

关于管制打桩工程噪音的建议,在参考邻近地区的经验,以及分析本澳城市空间布局和人口高度密集的环境,咨询文本建议优先禁止在人口密集的城区及医院、学校等噪音敏感受体200公尺范围内使用传统撞击式柴油打桩机及同类机械。对于有部分意见对管制范围存有意见。事实上,于2008年草拟的“修改规范环境噪音之预防及控制11月14日第54/94/M号法令(征询意见稿)中,包括了禁止使用撞击式柴油打桩设备之条文。其后在征询政府部门、业界及专业团体等意见后,发现实际操作上存在困难。故此,在本局成立后,经科学分析及参考邻近地区的相关条例后,订出目前咨询文本的方案。

本局亦强调,目前订出之方案已将保障全澳市民利益为依归,甚至订出比邻近地区更严、更具操作性的方案。实际上,按照咨询文本“200公尺范围”之标准,整个澳门半岛均不能使用传统撞击式柴油打桩机及同类机械,氹仔90%以上的地方,以及路环生态保育区等,均不能使用上述机械设备。

另外,咨询文本建议将社会生活噪音纳入法例规管范围,日后在住宅楼宇内使用乐器、视听器材、聚会嬉戏、打麻将及饲养宠物发出噪音,有关社会生活噪音之意见,外界关注对生活噪音之执法标准,例如打麻将若发出声响会否受到检控等。由于生活噪音具突发性、不持续性及不易测量等特质,若订出具体标准,则过于规范及欠缺实际操作的灵活性,故建议社会生活噪音由警方监察,警员就有关个案现场取证,倘发现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理。然而,当局期望以市民的个人感受为主线,并以教育市民注意生活噪音或会影响他人为目标,订出相关方案,令市民身同感受。

本局将继续就修订噪音法收集各界意见,可于今年4月16日或之前,以邮寄、电邮(ruido@dspa.gov.mo)或传真(28725129)发表意见。此外,公众若对是次咨询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8725134查询。首场公众介绍会将于本周六(6日)于三盏灯休憩区举行,本局期望大家能踊跃发表,令修订工作能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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