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暨公职局表示,政府一直采用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包括伤健人士均可接触到的方式,例如播放电视宣传片、电台呼吁,以及设立网站等),致力争取社会上更多人士,不分伤健,在选举日投票。考虑到聋哑及失明人士的需要,将会研究在电视上加播手语广播或在政府网站加插语音广播等方式宣传有关选举的资讯。
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在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任何人士只要符合《选民登记法》有关规定,无分伤健均可登记成为选民。选民登记申请表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填报是否属于残疾人士,已登记选民亦毋须就其是否残疾人士通知行政暨公职局,故该局没有残疾人士选民的数字。
他指出,该局在过往的每次选举中均尽力协助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物色适合残疾人士使用的场地作为投票站,但也有个别投票站因限于原有设计而未设便利残疾人士使用的设施。而今年立法会选举中,连同澳门监狱共有28个投票站,其中绝大部份适合残疾人士使用,且各个投票站亦设有供坐轮椅选民使用的划票间。
朱伟干表示,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在培训票站工作人员时,已特别提醒他们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量给予有特别需要的选民适当的协助,以使他们能顺利投票。
有关照顾残疾选民的具体安排已于培训时详细说明。包括:工作人员应本着尊重、宽容的精神,以真诚和蔼之态度对待残疾选民,主动予以适当协助,以方便其行使投票权;如为乘坐轮椅选民,遇有上下坡道,或过台阶、门槛时,工作人员应主动予以协助通行。并洽商其他在场选民,礼让其优先投票;工作人员与视障选民交谈时,应以一般音量与音调表达,如须引导视障选民行走时,应适度引导或扶持其顺利完成投票;倘选民因失明、明显患病或属伤残在投票时无法独力填划选票,可要求投票站执行委员会协助,其中一名身为选民的委员可在副主席见证下根据选民的意愿代为填划选票。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694/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