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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多车辆无缴纳行车税

交通事务局
2009-04-09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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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征收期已于上月底结束,交通事务局统计资料显示,仍有8,592部车辆未缴纳行车税。交通事务局表示,有关车主若主动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办理有关手续,须缴交相等于行车税两倍的额外罚款;然而,若未缴税的车辆被发现在公共街道行驶或停泊,有关车主将被罚相等于行车税三倍的额外罚款。

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征收期由1月2日至3月31日,全澳共有177,509部车辆须要缴纳税款,减去之前已申请注销的3,716部及申请中止的708部车辆,仍有8,592部车辆未缴纳行车税,数字与去年相若。

交通事务局表示,车主主动缴纳税款,须付相等于行车税两倍的额外罚款及延迟利息。若未缴税的车辆被发现行驶或停泊于公共街道,有关车主将被罚相等于行车税三倍的额外罚款。

另外,交通事务局提醒未缴纳行车税的车主若计划注销或中止车辆,亦须前往位于中华广场二楼的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或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及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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