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就立法议员吴国昌关于本澳多个专业人员评核及认证制度的两份书面质询予以回覆。
回覆中指出,土地工务运输局已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就更新及修改从事建筑师及工程师须具备的资格,以及对相关专业注册制度展开研究;工作小组就设立专业人士(建筑师及工程师)高等委员会、专业人士资格认可及登记制度,以及对负责编制计划、负责协调监察及工程指导的技术员的专业资格要求等三份草案文本的分析及调整工作已接近完成阶段,稍后将送交业界讨论,以进一步深化方案内容。
关于医生专业和认证制度,卫生局现时采用法定的实习医生培训制度,对辖下医生进行全科和专业培训,而专科医生资格的认证是经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团严格考核。卫生局正积极检讨完善实习医生培训制度,已完成《实习医生培训制度》及《医生职程制度》的修订草案,并广泛咨询,亦将继续与本澳各医疗学术团体探讨统一本澳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专科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的可行性。另外,当局未来拟组成「医务委员会」,以统一考核认证各专业人员的注册制度。
社工方面,目前为政府服务的170多名社工是按「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进行管理,在民间社服机构服务的370多名社工则由所属机构以私营市场运作模式自行管理。至于「社工职程」的设立,由于涉及因素繁多,故必须予以综合研究,不能仅将之抽离作单一处理,就此社会工作局正就社会服务的人力编制、社工督导制度、社工专业认证及资助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回覆中提及,以统一的职程适用于不同机构、不同服务及不同岗位的社工人员,同时以之作为资助基准的做法在国际上并不多见,而按过去曾经采用类似制度的邻近地方的实践经验亦可见由之衍生的一些连带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民间社服机构社工的职业保障,社工局除继续实行资助政策外,在2009年亦会开展社会服务人员医疗保险与公积金制度的可行性研究,以优化他们的服务条件。
教学人员方面,政府一向致力从法规的层面确立和完善相关的各项制度。对于职程制度的订定,「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已被列为最优先处理的项目之一,并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公开咨询;该框架不仅包括职程制度等内容,还在审视现况和回应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更广泛和全面地构建有关教学人员各个方面的制度,对任职条件、职级和晋级制度、专业发展、教学时数、评核、报酬、公积金制度和卫生护理等方面,都作了较系统和清晰的规范,并建议设立「教学人员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学人员的专业准则,订定教师专业发展时数的审核原则,及向教育行政当局提供意见。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333/III/2008、708/III/2008。